蓝鲸新闻 7 月 24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以下情形:天健所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健所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包括对普利制药存在相关软件系统的异常情况未保持职业怀疑,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收入确认审计程序、收入冲销审计程序均存在问题;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函证过程保持有效控制,未对回函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施其林、沈筱敏、何昌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情形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 210 万元,并处以 420 万元罚款;对施其林、沈筱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何昌坚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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