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动态:
首航高科(002665)投资者索赔进入倒计时,预计仅剩四个月左右时间,值得一提的是,前期已有投资者获赔。
公司概况:
首航高科创建于 2001 年 , 总部位于甘肃省 , 生产基地位于天津、甘肃。首航高科以 " 清洁能源和低碳环保 " 为业务发展战略 , 从事光热发电、光热储能 + 多能互补、氢能利用、电站空冷、余热发电、水务技术、清洁供暖等领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管理、调试、培训及电站总承包等服务的高新技术型企业。
违法情况:
经证监会查明,首航高科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也未在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二是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2019 年至 2020 年,首航高科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划转、以预付货款名义间接划转的形式,向控股股东京津荣创提供资金,用于京津荣创归还贷款等用途。其中,通过直接划转的形式向京津荣创提供资金 6 亿元;以预付货款的名义向供应商转出资金 790,389,800 元供京津荣创使用。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 年至 2020 年累计发生 1,390,389,800 元。首航高科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索赔条件:
【首航高科索赔条件】在 2018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期间买入并在 2023 年 12 月 5 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首航高科(002665)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关注 公号 证券诉讼快车 参与。
索赔法律依据: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柯正云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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