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31 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三元龙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浙江三元龙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 2025 年 1-4 月营业收入存在不满足收入确认依据的销售收入,影响公司 2025 年 1-4 月营业收入比例为 5.62%,导致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有关财务信息和前五大客户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在《关于浙江三元龙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关于 SMA 公司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有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