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31 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按合同约定对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如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部分项目信息等;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人职责,包括违反投资决策流程、基金违规展期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对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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