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视综合频道 17小时前
业主花420万元买新房遇“泡水”,帮女郎介入后开发商承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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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李女士花费近 420 万元在武汉市龙湖清能天曜小区购置了一套 171 平方米的新房。然而,尚未验收收房,房屋就因开发商施工疏漏——水龙头未安装,楼栋送水后导致全屋浸泡。李女士接到楼下邻居通知后赶来," 整个家里面阳台、客厅、次卧、主卧全部淹水了,我们当时就很震惊。"

事后,李女士多次向龙湖清能天曜小区物业及开发商武汉清龙鑫荣置业有限公司交涉,要求将电视背景墙等受损部位恢复至交房原貌,却屡遭推诿。物业方更将房屋维修与缴纳物业费强行捆绑。

李女士表示:" 物业让我先交物业费再来解决维修,我说房子没验收为什么要交费,对方说管不了,让我找开发商,还说尽量还原但不能保证。" 这套房产倾注全家积蓄,本为改善居住环境,无奈之下李女士向媒体求助。

帮女郎陪同李女士前往龙湖清能天曜小区物业沟通。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户内精装问题由地产方负责,质保期内物业仅协助简单水电维修;关于物业费,工作人员解释因地产交付不达标导致业主未收房,但工区服务一直在进行,费用仍需收取,具体由谁承担需与开发商协商。

随后,帮女郎又陪同李女士找到开发商。开发商武汉清龙鑫荣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当场表示,将直接指派工程负责人上门逐一核实受损情况," 哪里有问题我们说清楚,质保期内有问题我不推,还是给你修。"

经跟进,李女士家背景墙、厨房橱柜、渗水墙面等受损部位目前已全部修复。针对李女士因房屋泡水遭受的其他损失,栏目后援团律师指出:因开发商武汉清龙鑫荣置业有限公司过错,导致房屋严重泡水,已实质性影响居住使用,构成违约,可依法主张逾期交房的相关赔偿。

武汉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世银建议:可要求开发商支付从应交房日至正式交付日的违约金或延期交房损失,包括同期租金损失,此期间产生的物业费也可向开发商主张,若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由开发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来源:帮女郎在行动

记者:朱春堂 黄雪倩

编辑:杜爽

责编:陈静

编审:吴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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