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司特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 号)。
经查明,司尔特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ST 司特虚构工程建设业务导致 2021 年、2023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导致 2021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1 年度虚增利润总额 36,346,690.89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6.76%;2023 年虚减利润总额 17,348,548.49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0.35%。
由此可见,对 ST 司特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22 年 4 月 20 日到 2025 年 4 月 22 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 2025 年 4 月 23 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 " 证券市场周刊 " 官网 - 证券维权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 ST 司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罚款。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据公开资料显示,ST 司特的主营业务为各类磷复肥、专用测土配方肥、生物有机肥料及新型肥料等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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