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 日,阳光电源公告,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188 元 / 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适宜时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8 月 3 日,阳光电源公告,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188 元 / 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适宜时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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