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00214)8 月 3 日晚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债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担保、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违反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50 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许荣茂、时任董事许世坛、时任监事长汤沸等 6 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分别处以 140 万元至 490 万元不等的罚款,并对许世坛、汤沸分别采取 6 年、4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披露,经查明,世茂股份存在五大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事项,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且未在 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且未在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担保事项,且未在 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且未在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海证监局认为,世茂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 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50 万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董事、世茂集团董事会时任副主席及总裁许世坛给予警告,并处以 490 万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监事长、世茂集团时任执行董事及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汤沸给予警告,并处以 420 万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董事长许荣茂给予警告,并处以 280 万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总裁、董事吴凌华给予警告,并处以 280 万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俞峰给予警告,并处以 280 万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张杰给予警告,并处以 140 万元罚款。同时,对许世坛采取 6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汤沸采取 4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世茂股份表示,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当前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鉴于公司被处以罚款,将对公司现金流等财务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处罚系针对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就该事项涉及的未入账融资及违规担保化解整改已取得相关进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剩余事项的整改进展,积极推进落实整改,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两网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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