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只竹知了在网络上让华为法务部和公关部破了大防,让一只传统玩具 " 竹知了 " 突然被卷入舆论风暴中心。
起因是网友发现,玩具 " 竹知了 " 因声音与华为终端 BG 董事长余承东在问界 M9 发布会上的标志性发言及观众惊叹声高度相似,意外卷入舆论风波。网友将竹知了摇动声与 " 一千万以内最好 SUV" 等发布会名场面拼接,制成短视频广泛传播,配以 "1000 万以内最好的玩具 " 等调侃文案。
对此,华为法务部以 " 损害商誉 " 为由向平台发起大规模投诉,称相关视频 " 使用明确指向性的嘲讽改编音频,戏谑、丑化企业及企业家,严重贬损品牌形象与商业信誉 "。2026 年 7 月底至 8 月初,平台批量下架大量同款视频。
然而,投诉非但未能平息事态,反而引发更强反弹。事件迅速登上热搜," 竹知了 " 话题热度飙升,大量新视频以 " 据说会被下架 " 为题重新发布;电商平台上竹知了销量暴涨,有报道称周销量增长 6 倍多,累计销量被网友统计达 725 万件。
一位汽车博主账号被下架 80 条视频,网友评论几乎一边倒:" 我只是展示一个玩具,怎么就侵权了?"" 声音像就是暗讽?"" 越删我越要发。" 舆论持续发酵,事件从网络玩梗演变为关于言论边界与企业维权方式的公共讨论。
华为这次就别维权了
从法律角度看,华为的投诉并非师出无名。
8 月 2 日,娱乐法李振武律师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时指出,在 " 竹知了被投诉 " 事件中,相关视频虽未直接点名,但通过余承东的标志性发言,配合竹知了发出的与发布会现场相似的音效,形成了明确的指向性暗喻。这种 " 刻意采取暗喻影射、谐音、魔改音频等隐晦方式,戏谑、丑化、嘲讽企业及企业家 " 的行为,可以认为已经超出了普通网络调侃的范畴。
李振武律师进一步解释:名誉权侵权的认定并不以 " 直接点名 " 为前提——只要通过特定语境、特定元素组合能够使公众识别出指向特定主体,即可能构成侵权。而且这些视频已经形成了规模化传播,会持续固化戏谑调侃的舆论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公众对企业家及品牌的观感。至于部分 " 单纯展示玩具 " 的视频被连带下架,这涉及平台在批量处理时的操作精度问题,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投诉行为本身的合法性。
法律上占理,不等于行动上明智。
华为有维权的法律依据,但问题在于:有了依据就一定要用吗?用了之后的结果是什么?
一场教科书式的 " 公关灾难 "
传播学中有一个著名现象叫 " 史翠珊效应 " ——越想压住一条信息,它反而传播得越广。
2003 年,美国歌手芭芭拉 · 史翠珊起诉一名摄影师,要求移除其拍摄的加州海岸线照片(其中无意中拍到了她的豪宅)。结果,这张原本只有 6 个人看过的照片,因为诉讼被媒体广泛报道,最终被超过 100 万人浏览。史翠珊效应由此得名。
竹知了事件正是史翠珊效应的完美案例,原本竹知了模仿余承东只是一个 " 小圈子里的玩梗行为 "。如果华为不予理会,这个梗可能如无数网络热梗一样,热闹三五天便自然消退。但华为的大规模投诉反而让事件迅速冲上热搜,让 " 那些原本连竹知了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通过 ' 被下架 ' 这个新闻反向获知了梗源,反而加入了传播大军 "。
更讽刺的是,投诉还带来了 " 反向带货 " 效应,一个几块钱的传统玩具,因为华为的投诉而销量暴涨,从小圈子梗直接炸成全网热搜。网友们戏称这是 " 华为年度最成功的带货 "。
与史翠珊效应相辅相成的是 " 禁果效应 "(Forbidden Fruit Effect)——当某事物被禁止时,人们反而会对其产生更强的好奇心和渴望。
心理学中的 "reactance"(逆反心理)理论可以解释这一现象:当人们的自由受到威胁时,他们会采取行动来恢复这种自由。华为的投诉行为被广大网友感知为 " 企业利用平台权力压制普通人玩梗自由 ",触发了强烈的逆反心理。网友的反应 " 越删我越要发 " 正是这种心理的典型表现。
华为投诉的初衷是 " 灭火 ",但结果恰恰相反——规模投诉视频下架的行为激起了网友的强烈反弹。
谁在定义 " 边界 "
传播学中的 " 框架理论 " 有助于理解这场舆论战的核心。
华为试图将事件框架定义为 " 恶意抹黑 vs. 合法维权 " ——即某些人 " 借机搞事情 ",通过含沙射影的方式丑化企业家,华为是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公众成功地将框架重置为 " 大企业霸权 vs. 普通人表达自由 " —— " 没提余承东名字,没骂华为一句怎么就 ' 损害商誉 ' 了?"" 我只是展示一个玩具,怎么就侵权了?"
谁赢得了框架竞争,谁就赢得了舆论,华为在法律框架内或许占理,但在公众舆论的框架竞争中,显然落了下风。
更值得警惕的是维权行为的 " 涟漪效应 " ——当投诉尺度过于宽泛,平台为规避法律风险,往往可能采取 " 宁可错杀 " 的批量处理策略。那些仅展示传统手工艺、对网络梗一无所知的创作者,其视频也可能因 " 声音相似 " 而被算法或人工审核误伤。这种 " 一刀切 " 误伤进一步激化了公众的不满。
与其堵,不如疏
四少有个方案是:" 华为根本不必理会这些小的传播,甚至在发布会上余承东自己玩个竹知了,然后进行自嘲 " ——在传播学上具有充分的学理支撑。
首先要做到消解而非对抗。社会学家戈夫曼的 " 印象管理 " 理论指出,当一个人能够主动调侃自己的缺点或标签时,反而能掌握话语的主动权。雷军面对 "Are you OK" 的鬼畜视频,选择自己玩梗甚至亲自出镜,反而将其转化为亲民标签。这正是 " 自嘲消解 " 的经典案例。
其次是顺应而非压制 meme 传播。文化研究学者道金斯提出的 " 迷因 " 理论认为,网络梗如同基因一样具有自我复制和传播的本能。试图用法律手段 " 消灭 " 一个 meme,几乎不可能成功——正如史翠珊效应所示,压制只会加速传播。而主动参与 meme 的创造和传播,反而能将负面标签转化为正面资产。
最后再重塑框架。如果余承东在发布会上亲手摇动竹知了,说一句 " 听说大家最近都在玩这个,我也来试试 ",事件的框架将瞬间从 " 企业打压网友 " 转变为 " 企业家与民同乐 "。公众看到的是一个有幽默感、有格局的企业家,而非一个 " 敏感易怒 " 的大企业。
华为不是第一个踩进这个坑的企业。
2020 年底,湖南长沙一位网友发布了一条猫舔脚趾配 " 国窖 1573" 广告音乐的视频,被泸州老窖起诉侵权,最终被判赔偿 7 万元。虽然泸州老窖在法律上获胜,但舆论场上却付出了远超 7 万元的代价——公众将其视为 " 大企业欺负普通人 " 的典型案例,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有评论者指出,泸州老窖案堪称 "7 万元的赔偿,130 亿元的代价 "。竹知了事件正在重蹈这一覆辙——华为在法律上或许有理,但在公众情感上正在失分。
结语
竹知了事件揭示了一个深刻的传播学悖论:在互联网时代,越是依法维权,越可能触发舆论反噬;越是 " 不作为 ",反而可能获得公众好感。
华为的困境在于:它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投诉下架这些视频,但这一行动的传播后果却远超出法律层面的考量。史翠珊效应、禁果效应、框架竞争——多重传播学机制叠加,将一个本可自然消亡的小众梗,催化为全网热搜事件。
从公关传播的角度看,最好的策略或许正如四少所言:不必理会,甚至主动自嘲。一个几块钱的竹知了,动摇不了华为万亿市值的商业帝国。但当一家万亿级企业被一只小小的竹知了 " 逼得 " 法务部疯狂加班时,公众看到的是一个 " 输不起 " 的巨人,而非一个 " 有格局 " 的领袖。
互联网的记忆是短暂的,但公众对一个品牌的 " 观感 " 却是持久的。面对网络玩梗,与其用法律筑墙,不如用幽默架桥。毕竟," 玩梗是乐趣,适度是修养 " ——对网民如此,对企业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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