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8 月 5 日,在港交所公告,本公告乃应联交所的要求而作出,内容有关本公司之股权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高度集中于极少数股东。鉴于股权高度集中于数目不多之股东,即使少量股份成交,股份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证监会查讯结果显示公司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有十八名股东合共持有 204,945,200 股本公司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 33.04%。有关股权连同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之 412,415,000 股(占已发行股本之 66.49%),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 99.53%。因此,本公司只有 2,899,000 股(占已发行股本 0.47%)由其他股东持有。根据可得资料及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董事确认,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及本公告日期不少于 25% 的已发行股份由公众人士持有,且本公司已维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之足够公众持股量。(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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