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 月 6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
因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佣金发放不真实,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被罚款 21 万元;中国人寿成都市分公司被罚款 6 万元;中国人寿温江支公司被罚款 23 万元;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被罚款 21 万元。
根据罚单,中国人寿相关责任人余燕、严华、王钰、向华、廖礼鹏、王东平、任红磊、张洁被警告并被合计罚款 13 万元。
责编 : 金怡杉 | 审核 : 李震 | 监审 : 古筝

【大河财立方消息】8 月 6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
因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佣金发放不真实,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被罚款 21 万元;中国人寿成都市分公司被罚款 6 万元;中国人寿温江支公司被罚款 23 万元;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被罚款 21 万元。
根据罚单,中国人寿相关责任人余燕、严华、王钰、向华、廖礼鹏、王东平、任红磊、张洁被警告并被合计罚款 1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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