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 辽宁频道
为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自 2026 年 7 月 31 日起,大连市正式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近日,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成功完成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备案工作,正式成为试点银行。
本次试点政策聚焦优质企业,旨在切实提升跨境资金结算效率。试点银行由符合条件的境内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备案后产生;试点企业则由试点银行推荐,并须同时满足多项准入条件,包括具有参与便利化业务的实际需求,经营情况诚实守信且合规良好,近两年(或成立以来)未被外汇局处罚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持续为 A 类,配备专人管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并具备交易可追溯能力,以及在本行持续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两年(含)以上等。对于实施财务集中管理的集团成员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等特定类型企业,以及经跨境电商平台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荐、因集团内部架构调整需承接原业务等情形,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同时,企业须审慎经营、财务中性,并配合外汇局及银行开展非现场监测、现场核查和随机抽查。
在便利化措施方面,试点为优质企业提供了八项具体政策:
一是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银行可按照 " 了解客户 "" 了解业务 "" 尽职审查 " 原则办理业务,单笔等值 5 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出可事后核验税务备案表。
二是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银行可依据区域战略定位和行业特色,为优质企业办理真实合规的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
三是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之间,可就一般贸易收支、货款与相关费用、销售货款与返利、运输相关费用等五类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开展轧差净额结算,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不少于 1 次。
四是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超过 180 天或无法原路退回的,无需到外汇局办理事前登记。
五是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允许优质企业与境外交易对手办理相关业务。
六是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企业可为认定的涉外员工核定免审单金额,员工在额度内办理购付汇或收结汇免于提交单证,银行将制定专属配套方案并动态管理。
七是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符合条件的资金池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可适用上述便利化措施,原则上每月轧差净额结算不少于 1 次。
八是外汇局允许的其他便利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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