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8 月 6 日丨东阳光 ( 600673.SH ) 公布,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以下简称 " 建设银行韶关市分行 ")出具的《贷款承诺书》,建设银行韶关市分行同意承诺股票回购贷款金额不超过 5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 3 年,本承诺有效期为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一年内,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收到贷款承诺书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格隆汇 8 月 6 日丨东阳光 ( 600673.SH ) 公布,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以下简称 " 建设银行韶关市分行 ")出具的《贷款承诺书》,建设银行韶关市分行同意承诺股票回购贷款金额不超过 5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 3 年,本承诺有效期为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一年内,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收到贷款承诺书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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