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怡笔记 4小时前
茉莉奶白商标被驳回!国知局:这名字太像颜色,怕误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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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 茉莉奶白 " 又在商标圈里掀起了一阵小旋风。不是因为它的茶喝起来多么神仙,而是因为它想把自己那四个字,稳稳地 " 钉 " 在某些商品类别上,结果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复审阶段按下了 " 驳回键 "。

事情的核心很直白:这家名叫深圳市茉莉奶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人,想在茶杯等品类上注册 " 茉莉奶白 " 商标。可审查部门认为——这个名称放到具体商品上,可能会让消费者把它当成 " 商品外观颜色 " 或 " 带有某种原料 / 气味的暗示 ",从而产生误认。申请被驳回,并且理由很 " 法条范 ":涉及《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情形,也就是带有欺骗性、容易让公众对商品的质量、产地或者其他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不能当商标用。

听起来像是法务人员在跟 " 文字 " 较真,但它背后其实是一套很现实的逻辑:商标不是 " 我觉得我是谁 ",而是 " 别人看见你会不会误会你 "。

一、为什么 " 四个字 " 卡在了茶杯上?

" 茉莉奶白 " 这四个字看上去挺完整,也挺顺口。但在审查逻辑里,它被 " 拆开看了 "。

审查部门的重点主要落在两个词上:" 茉莉 " 和 " 奶白 "。

" 茉莉 " 在中文语境里,天然会让人想到茉莉花、茉莉香、茉莉茶底这些东西。等你把这个词放进奶制品、果酒,或者跟香味有关的商品里,消费者可能会想:你是不是含有茉莉香?是不是用了茉莉花 / 茉莉茶底?换句话说,它可能把 " 配料信息 " 给提前写在了脸上。

" 奶白 " 这种描述,听起来就像一种颜色标签:奶白色。把 " 奶白 " 放到杯子、杯具套装上,消费者会不会以为:这套杯子就是奶白色的?是不是 " 颜色就是你要卖的重点 "?如果商标在描述商品外观特征,那就容易被认为有误导性——至少在审查部门风险不小。

审查部门的是:当 " 茉莉奶白 " 使用在指定商品(比如茶杯等)上时,容易让相关公众对商品外观颜色等特点产生误认,属于 " 欺骗性 " 的那类情形。

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商标审查不是在考 " 这四个字有没有故事 ",而是在考 " 这四个字是不是会把消费者往错误方向指路 "。

二、品牌方的反驳:我们是整体品牌,不是拆字卖货

品牌方不会坐着挨打。

在复审阶段,茉莉奶白方面提出了一个很常见、也很有道理的观点:" 茉莉奶白 " 是长期使用的茶饮品牌名称,消费者通常会把它当作一个完整的品牌标识来识别,而不会把它拆成 " 茉莉 " 和 " 奶白 " 两部分去理解。

也就是说,品牌方希望把 " 商标理解方式 " 从 " 审查机关的拆解 " 拉回到 " 市场上的整体认知 "。

这类主张在实务里不算少见,因为现实消费确实是这样:很多品牌名你根本不会按词典方式读完再下判断。比如大家看到 " 某某奶茶 ",更多想到的是 " 这是谁家的 ",而不是 " 这四个字是不是颜色描述 "。

但问题在于:行政审查的逻辑更偏向风险控制。在现行商标审查标准下,想推翻 " 欺骗性 " 的认定并不容易。品牌方的解释在经营现实层面可能合理,但如果现有证据与理由不足以让审查机关 " 改变判断 ",那就很难过关。

简单讲:你说 " 我们是整体 ",但审查机关想确认的是——消费者在你指定商品上会不会把它当成某种客观属性的暗示。如果证据不足,就会卡在这一步。

三、律师的视角:不是针对品牌,是针对 " 误认概率 "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郭越的解读很关键。她提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里,核心是:带有欺骗性、容易让公众对商品的质量、产地或者其他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而在 " 茉莉奶白 " 这个案例里," 茉莉 " 与 " 奶白 " 分别对应了两类 " 易误认点 ":

- " 茉莉 ":可能让人联想到茉莉花香、茉莉茶底等信息;落在奶制品、果酒等商品上,更容易让人误以为有特定香味或成分。

- " 奶白 ":容易被理解为奶白色外观;落在具体商品上,可能让消费者以为商品就是奶白色。

注意,这里没有否认品牌存在、也没有否认消费者可能把它当成品牌名。它只是强调:商标法关心的是误认风险,而不是你经营时想表达的情绪价值。

四、那被驳回,会不会伤到 " 主业 "?

很多人会担心:商标注册不上,品牌是不是就要凉了?答案通常没那么戏剧。

郭越表示:部分商品类别注册失败,并不影响茉莉奶白在第 43 类餐饮服务上的核心业务。也就是说,作为茶饮品牌在门店、餐饮服务这条主线上,问题不至于致命。

但对品牌周边产品开发,会有一定限制。

比如:茶杯、杯具套装这类东西,正是典型的品牌周边。商标注册如果卡住,品牌方未来可能只能以未注册商标的形式使用。听起来像 " 能用但没那么爽 ",因为:

- 你依然可以卖,但维权、规范、许可、授权等环节会相对受影响;

- 如果未来要扩展更多品类,你可能还要继续面对同样的审查风险;

- 至于 " 想把品牌护城河做成铁桶 ",注册失败就会让某些零部件变成橡皮泥。

所以影响不是 " 不能经营 ",而是 " 扩张的边界被划线了 "。

五、对所有品牌的提醒:别让字面意思替你踩雷

这个案例最值得企业警惕的地方,在于它提醒的是一种通用风险:品牌名称本身是否容易被公众直接解读为商品属性描述。

郭越律师的建议也相当实用:在创立品牌时,尽量关注名称的 " 字面含义 "。只要字面含义可能被公众直接理解为对商品某项客观属性的描述,就可能触发审查障碍。

她提到的常见高风险类型包括:

- 成分、颜色类表述(比如 " 奶白 "" 薄荷绿 "" 果香 " 这类)

- 质量与功效类表述(比如 " 冻龄 "" 强效 "" 特效 ")

- 原料与工艺类表述(比如 " 纯萃 "" 手工发酵 "" 低温烘焙 ")

- 产地与来源类表述(比如过度指向某地来源)

- 规格与数值类表述(比如直接写 "99%""500ml" 之类)

翻译成一句人话:如果你的名字像产品说明书,那审查部门可能把它当说明书,而不是商标。

商标当然可以表达风格、气质,甚至带点 " 暗示 "。但一旦把 " 暗示 " 推到 " 容易误认 " 的边界,就容易出问题。

:四个字的热闹背后,是一套冷冰冰的审查规则

" 茉莉奶白 " 这次并不算轰动到天翻地覆,却很有代表性。因为它把很多品牌关心却又常常忽略的问题,拎到了台面上:你以为的 " 品牌名 ",在审查眼里可能只是 " 对商品特点的描述 ";你以为的 " 消费者会整体识别 ",在审查逻辑里仍要经得起 " 误认风险 " 的检验。

品牌经营要讲温度,但商标注册要讲逻辑。就像点奶茶:你可以做得香、做得浓、做得好喝;但商标这杯,审查机关更在意的是——你别把 " 口味暗示 " 做成 " 误认陷阱 "。

给所有想起名的品牌:先别急着觉得名字顺口。拿到指定商品上,想想看——别人看到会不会直接当成 " 颜色 "" 成分 "" 产地 "" 功效 "。如果答案是 " 很可能会 ",那你可能就不是在注册品牌,而是在给审查部门提供题目。

而题目一旦写得太明显,老师不一定会给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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