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甄选因主播天权两年前在直播间一句 " 江小白不是白酒 " 的言论,近日被法院终审判定构成商业诋毁,需向江小白赔偿 30 万元——更关键的是,法院明确指出," 部分真实 " 的片面陈述同样违法,直播间的 " 临场发挥 " 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一、法院为何认定构成商业诋毁:选择性陈述与不当关联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东方甄选主播天权的言论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 " 误导性信息 ",而非简单的口误或主观评论。
" 部分真实 " 不豁免:主播的言论并非完全凭空捏造,但法院指出,商业诋毁不仅包括虚构事实,也包括传播误导性信息。即使言论含有部分真实因素,但通过片面陈述、不当关联等方式呈现,整体上足以使相关公众对竞争对手商品质量产生错误认识的,仍应受到法律规制。
具体的违法点:主播将 " 白酒标准要求酿造 " 和 " 江小白包装上无‘白酒’字样 " 做了不当关联;未区分江小白旗下白酒与果味酒;也未呈现该品牌多款白酒已获纯粮固态发酵认证的事实。这种选择性呈现,整体上足以引导消费者得出江小白白酒不符合白酒标准、非纯粮酿造的误解。


二、直播带货中 " 商业评论 " 的红线:审慎义务高于普通公众
法院在该案中首次在最高法典型案例层面明确了直播带货中商业评论的边界,核心在于主播负有更高标准的审慎注意义务。
直播带货属于经营行为:法院判定,平台内经营者及其主播在直播推销中对同类竞品作出的评价,虽然属于商业评论范畴,可以进行一定的主观评价,但必须以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为前提。
" 临场发挥 " 不构成免责事由:针对辩方提出的 " 主播临场发挥 "" 即兴发言 " 等说法,法院明确否定。即时互动场景下的言论,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主播不能以 " 当时没多想 " 为由逃避审查。
三、判决的警示意义:30 万元罚单划出的行业红线
该案被最高法列为 " 依法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的典型案例,判决金额虽仅为 30 万元,但其释放的信号远超出赔偿本身。
清晰划出拉踩红线:30 万元的罚单明确警告所有直播间——靠 " 踩一捧一 " 贬低竞品来推销自家商品,是一条法律红线,而非营销捷径。
引导良性竞争:最高法指出,该判决有助于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及平台企业提升依法经营意识,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带货比拼的应是自家产品品质,而非抹黑同行。
本文由 AI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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