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 月 7 日,4 连板沃格光电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持股 5% 以上股东辉睿 1 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在股份协议转让中未如实披露转让总价款及支付方式,导致相关公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易伟华给予警告并罚款 150 万元,对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 100 万元。
公司表示,上述事项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日,沃格光电还披露了股价异常波动公告。8 月 4 日至 8 月 7 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达 46.40%,触及异常波动。8 月 7 日,股价继续涨停,换手率 9.74%,市净率 20.23,明显高于行业平均。
公司预计 2026 年上半年净亏损 1 亿至 1.4 亿元,业绩亏损且同比扩大。泛半导体业务尚处早期,未量产,营收占比极低且经营主体亏损。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声明:取材网络、谨慎鉴别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