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7 日盘后,*ST 泉为(300716.SZ,即泉为科技,股价 18.28 元,市值 29.25 亿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以及未按规定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等。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60 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褚一凡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罚款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重要信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ST 泉为核心主营业务是光伏组件及光伏 EPC(工程总承包)工程。
该公司已连续两年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此面临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
*ST 泉为 2025 年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又为负值,因此其同时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另外,如法院依法正式受理申请人对 *ST 泉为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据相关规定,在法院依法受理上市公司重整后,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上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等原因,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 年 1 月起褚一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月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汇祥建安)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约 2.72 亿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85%。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信息,也未在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 2023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自 2024 年 8 月起陆续被多地法院查封,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约 2.12 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65%,*ST 泉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才发布公告披露。
处罚落地,公司被罚 1060 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主要资产被查封事项,以及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事项分别作出处罚。
最终,综合决定对 *ST 泉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60 万元罚款;
对公司实控人,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褚一凡给予警告并处以 155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被处以 490 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被处以 1060 万元罚款;
对时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的雷心跃、时任上市公司董事等职务的张庆峰、时任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的李会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 280 万元、160 万元和 20 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ST 泉为已在 7 月 17 日收到上述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次最终处罚决定与之前一致。
最新公告还提及,截至 8 月 7 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正式受理及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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