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关键区分:承诺函≠贷款放款到账
已拿到文件(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告)
格林美取得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1.44 亿元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
额度上限 1.44 亿,仅限用于二级市场回购自家股票;
承诺函仅代表银行同意授信、愿意放款,不等于资金已经拨付到公司账户。
截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当前),无任何公告披露贷款资金到账
巨潮资讯、公司官网、财经平台仅披露《贷款承诺函》公告;
未发布借款合同签署、银行放款、资金到账的后续公告;
A 股上市公司银行专项放款、大额资金到账属于重大资金事项,必须单独公告。
二、当前资金与回购进度
公司已经启动股份回购:8 月 5 日发布首次回购股份公告,前期仅使用自有资金买入,未动用这笔银行专项贷款资金 。
贷款放款前置流程(尚未完成公示):
签署正式借款合同 → 银行内部放款审批 → 资金划转至公司账户,每一步均需公告。
三、总结
银行同意放款(持有贷款承诺函),但贷款资金并未到账;
现阶段公司回购股票只用自有资金,未使用该笔银行贷款;
后续一旦银行放款、资金到账,格林美会第一时间发布专项公告,可在巨潮资讯网查询最新公告核实。
那么问题来了,公司 8 月 5 日为什在银行贷款未到位的情况下,急着先用自有资金先买一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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