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12 日讯,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福建省熠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福建省熠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25 年 6 月至 7 月期间,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野马科技有限公司两次为控股股东福建省快先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 800 万元、3,5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80.81%、1,666.03%。公司未对上述关联担保履行审议程序,也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福建证监局对福建省熠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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