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家族那笔约 18 亿美元的离岸资产,刚刚被香港高等法院再次驳回了上诉,资产冻结令继续生效,但这笔钱并不会因此直接被国家 " 没收 "。
一、资产为何被冻结:一场遗产争夺战的法律保全措施
诉讼起源:2024 年 12 月,宗庆后的三名非婚生子女——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在杭州中院和香港高等法院同时提起诉讼,主张宗庆后生前承诺为他们设立每人 7 亿美元的离岸信托,而宗馥莉控制的建浩创投账户里的 18 亿美元属于信托本金。
冻结性质:香港法院 2025 年 8 月签发的资产保全令,以及 2026 年 7 月 21 日驳回宗馥莉上诉的裁定,都只是诉讼过程中的临时措施,目的是防止资产在案件审理期间被转移或消耗,并非对资产归属的最终判决。
法院逻辑:香港上诉庭明确指出,该命令不是资产冻结令,而是 " 为了保障未来司法执行效果采取的保护措施 "。在杭州中院对信托效力、遗产分配等实体问题作出最终判决前,这笔钱谁也不能动。


二、冻结不等于没收:资产归属需等内地法院最终裁定
最终战场在杭州:香港法院的保全令明确挂钩杭州诉讼——将持续有效,直到杭州中院就相关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或法院另有指令。宗馥莉提出的五项上诉理由被逐一驳回,但法院并未认定资产归属。
两方核心争议:宗馥莉坚称账户资金是建浩创投的公司资产,属于娃哈哈海外业务储备金,并拿出越南工厂付款发票等证据;原告方则主张这是宗庆后生前计划设立的信托资产,出示了宗庆后的手写指示、委托书及四方协议等文件。
没收的可能性极低:所谓 " 没收 " 在法律上并不成立。这笔资产要么被认定为信托财产归三名原告受益,要么被认定为宗馥莉或其控制的公司资产。只有在胜诉方申请强制执行、且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才会进入司法拍卖等处置程序,这与 " 国家没收 " 完全是两码事。
三、补税争议:离岸信托新规带来的新变量
新规落地:2026 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首次明确离岸信托在设立、存续、终止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处理规则。
补税逻辑:如果杭州法院最终认定那 18 亿美元构成离岸信托,那么委托人(宗庆后)或受益人在信托设立、收益分配等环节可能产生纳税义务。这笔长期存放在离岸账户的资产,若未按中国税法申报缴税,将面临补税要求。
尚未定论:目前资产性质仍处于争议中,信托是否依法成立、受益人是谁都还是未知数,因此补税还只是 " 潜在的税务风险 ",远未到实际追缴的阶段。
内容由 AI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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