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6-033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被担保人: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
3、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被担保对象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 64.40%,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 60.29%。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本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2 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龙山寺支行(以下简称 " 建行荆州龙山寺支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四机公司 ")向建行荆州龙山寺支行申请 2000.00 万元的非融资类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主债权最高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以下简称 " 建行光谷自贸区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江钻公司 ")向建行光谷自贸区分行申请 2000.00 万元的非融资类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主债权最高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6 日
3、注册地址:荆州市荆州区龙山寺街一号
4、注册资本:60,0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林耀军
6、主营业务:石油天然气钻采专用设备的研制、销售和租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阀门和旋塞的研制和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研制和销售。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机公司 100% 的股权。
9、四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二)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 年 8 月 21 日
3、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工园一路 5 号
4、注册资本:40,0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叶道辉
6、主营业务:石油天然气钻采工具的研制和销售;非油用破岩工具及专用设备和配件研制和销售;钻井工具一体化技术服务。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钻公司 100% 的股权。
9、江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为四机公司担保的合同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龙山寺支行
债务人: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人民币 2000.00 万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每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180 天。
(二)为江钻公司担保的合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债务人: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3.7 亿元,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四机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 1.9 亿元、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江钻公司出具的钻头买卖合同履约担保 0.72 亿元和授信担保 1.05 亿元,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 0.0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31.30 亿元的 11.82%。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龙山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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