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14 日讯,近日,河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禹州华誉未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禹州华誉未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未独立履行相关职责,参与了部分投资管理业务,兼任与合规风控职责相冲突的职务,公司未能履行私募管理人谨慎勤勉的义务;存在未严格执行基金合同关于投资冷静期满后进行投资回访相关约定的情形;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部分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河南证监局对禹州华誉未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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