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百态集 19小时前
上市公司1元甩卖资产是合法操作还是逃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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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近期密集 "1 元甩卖 " 旗下亏损子公司,这既是剥离不良资产、优化报表以保壳的合法商业操作,但也屡屡被用作恶意逃废债务的非法手段,严格区分两者关键在于资金流向是否清白、交易背景是否真实。

一、现象:频发的 " 白菜价 " 转让

规模与案例:2026 年至今,已有十余家上市公司公告以 1 元名义对价出售子公司股权,涉及 *ST 南置、苏宁易购、大晟文化、华阳新材、龙源电力等多家企业。

标的特征:被甩卖的子公司普遍业绩连续亏损、资不抵债。例如,大晟文化子公司中联传动净资产为 -1.18 亿元,上半年营收为 0;苏宁易购剥离的客优仕控股净资产 -44.59 亿元,负债高达 76.68 亿元。

表层逻辑:上市公司急于将亏损资产从合并报表中剥离,以优化当期财务数据,保住上市资格并维持融资能力。

二、定性:合法操作与逃债陷阱的边界

合法情形:当 1 元转让是上市公司真实剥离不良资产、聚焦主业的战略选择(如大晟文化、*ST 南置向控股股东剥离地产开发业务转型轻资产运营),且交易价格经审计评估、公开挂牌,不涉及隐匿资产或恶意串通,则属于正常的资本运作。

逃债陷阱:部分 1 元转让被用作恶意逃废债的工具。例如,浙江江山某家居公司原股东以 1 元将股权转让给 " 职业背债人 ",并约定支付 " 背债费 ",目的是逃避对 43 名职工 60 余万元欠薪的清偿责任。

核心区分标准:资金流向是否真实、公平。若转让伴随隐匿资产、虚假债务转移、或引入无实际经营能力的 " 背债人 " 承接债务,则涉嫌逃废债,监管部门可依法撤销交易并追究原股东责任。

三、风险与监管框架

监管介入:市场监管部门对 " 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 " 的股权变更可依法撤销。江山法院就联动公安、人社、市场监管部门,成功撤销了一起逃债性质的 1 元转让,督促原股东结清全部欠薪。

法律后果:股东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恶意转移资产逃债,法院可直接 " 刺破公司面纱 ",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或诈骗罪。

投资者警示:购买 1 元公司股权需警惕信息不对称风险,不仅要承担原股东的出资补缴义务,还可能因目标公司未知债务而被追偿,切勿盲目 " 捡漏 "。

本文由 AI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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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 欠薪 苏宁易购 诈骗罪 龙源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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