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17 日讯,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明、陈曦。
决定书显示,方圆地产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事项。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方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陈曦未保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有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对方圆地产、方明、陈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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