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19 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报、三季报及 2025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仲汉根、时任总经理张晓波、时任财务负责人周京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仲汉根、张晓波、周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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