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款并非法律强制,但构成违规追责的补救措施
行为定性:汤昌丹 2018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为设备供应商维福利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累计收取 1036.22 万元费用,其年薪仅 77.33 万元,外快收入高达年薪 13 倍。
关联交易认定:监管认定该行为实质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和涉事高管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信息披露,违反内控管理与信披规则。
退款性质:2026 年 3 月汤昌丹将所得款项全额捐返公司,可视为违规所得的事后返还与主动整改,但 " 必须退还 " 并非基于合同或法律的强制义务,而是企业治理框架下的追责补救措施。


二、退款不能抹平内控缺陷与信披违规
内控审计意见:该事件直接导致瑞华泰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暴露高管监督与关联方识别的重大漏洞。
监管穿透追问:款项退回并未终结监管关注,上交所开启穿透式问询,要求核查供应商资质、采购定价公允性,并排查涉事高管与公司第一大客户名义股东之间的个人借款往来。
法律评价:钱款退回不代表违规行为直接清零,信息披露与内控治理的缺陷不会因退款而自动修复,合规责任仍需追究。
三、类似案例的司法裁判倾向
法律先例:南京某通信公司高管组织 40 多名员工占用公司资源干私活 9 年,被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公司 580 万元,表明司法对高管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持严惩态度。
合规启示:高管接私活是否违法,核心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是否占用公司资源、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单纯下班时间的技术服务与利用采购话语权的关联交易,法律评价截然不同。
治理方向:企业应完善关联交易排查、审议、披露全流程管控机制,健全高管行为监督体系,从制度层面杜绝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本文由 AI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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