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徐兵】近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平安产险 ")披露 2026 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平安产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 1791.39 亿元、净利润 89.53 亿元。其中,二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 879.89 亿元、净利润 61.64 亿元。
截至 6 月末,平安产险总资产 6007.62 亿元,净资产 1532.36 亿元,保险合同负债 3432.28 亿元。从主要经营指标来看,上半年平安产险承保业务保持盈利,综合成本率为 94.7%;与此同时,投资端收益率处于较低水平,上半年投资收益率为 0.1%,二季度单季为 -0.4%。此外,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一季度末进一步提升。不过,报告期内,平安产险共有 12 家次分支机构受到金融监管部门处罚,合计被罚款 349 万元。

上半年综合成本率 94.7%,保费增速有所放缓
从承保端来看,平安产险上半年综合成本率保持在 100% 以下。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成本率为 94.7%,其中综合赔付率 69.4%,综合费用率 25.3%;手续费及佣金占比 9.8%,业务管理费占比 14.4%。
综合成本率是衡量财险公司承保业务经营情况的重要指标。通常情况下,该指标低于 100%,意味着保险公司在承保端实现盈利。
一位保险监管人士向大河财立方记者表示,对于大型财险公司而言,由于保费规模较大,综合成本率的变化会对承保利润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其背后涉及业务定价、风险筛选、理赔以及费用管理等多个环节。
从业务规模看,上半年平安产险实现签单保费 1878.63 亿元。其中,车险签单保费 1151.02 亿元,占签单保费总额的 61.27%;非车险前五大险种签单保费合计 577.46 亿元。
分季度来看,二季度公司签单保费 924.40 亿元,其中车险签单保费 584.38 亿元。
不过,平安产险保费增速较一季度有所回落。截至二季度末,公司规模保费累计同比增长 4.1%,一季度末这一指标为 6.8%。与此同时,公司上半年累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148.56 亿元,较一季度末的 43.67 亿元增加 104.89 亿元。
对于行业保费增速变化,平安产险在报告中提到,非车险方面,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性业务一季度集中签约出单,形成较高基数,二季度随着窗口期结束自然放缓。
同时,2026 年非车险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监管督导趋于常态化,行业无序价格竞争加速出清,企财险业务仍存在一定波动。商业健康险、科技保险等新兴领域则成为非车险新的业务增长点。

投资收益率 0.1%,明显低于近三年平均水平
与承保端相比,平安产险上半年投资收益率有所承压。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收益率为 0.1%,综合投资收益率为 0.6%。其中,二季度单季投资收益率为 -0.4%,综合投资收益率为 0.2%。
从更长周期来看,截至今年二季度,平安产险近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 2.6%,近三年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为 3.2%。这意味着,无论是上半年投资收益率还是综合投资收益率,目前均低于公司近三年平均水平。
今年上半年,财险行业投资端表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据媒体对 77 家非上市财险公司的统计,部分财险公司投资收益承压,5 家公司综合投资收益率出现负值。
北京一位保险资管人士向大河财立方记者表示,保险公司单季度投资收益受权益市场表现、利率变化以及资产配置结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短期数据存在一定波动,因此需要结合全年以及更长周期的数据观察。
" 对于大型财险公司而言,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是利润的两个主要来源。" 上述保险资管人士表示,在承保端保持盈利的情况下,投资收益变化仍会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整体利润表现。
从净利润变化看,平安产险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89.53 亿元,其中一季度约 27.89 亿元,二季度为 61.64 亿元,二季度净利润占上半年净利润的 68.85%。

偿付能力继续提升,二季度 12 家次机构被罚
资本方面,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平安产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79.3%,较一季度末的 171.9% 提高 7.4 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28.5%,较一季度末的 217.9% 提高 10.6 个百分点。
同期,公司实际资本由一季度末的 1621.53 亿元增至 1646.55 亿元,最低资本由 744.18 亿元降至 720.45 亿元。
风险综合评级方面,2025 年第四季度和 2026 年第一季度,平安产险风险综合评级均为 AA 类。公司 2024 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得分为 86.78 分。
在偿付能力指标提升的同时,分支机构合规情况仍受到监管关注。
报告显示,2026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平安产险共有 12 家次机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处罚,累计罚款 349 万元,公司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处罚。
从处罚原因来看,涉及虚列宣传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使用备案条款费率、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虚挂中介以及支付超额手续费等问题。
其中,南京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 64 万元;江苏分公司因未有效执行中介业务定期核查制度、合作中介机构档案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备案条款费率等问题,被警告并罚款 53 万元;惠阳支公司因承保面积不真实以及存在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问题被罚 40 万元。
上述保险监管人士表示,从近年来财险行业监管情况看,虚列费用、中介业务管理、手续费以及条款费率执行等一直是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对于分支机构数量较多的大型财险公司而言,总公司制度要求能否有效落实到基层机构,是合规管理的重要环节。
责编 : 陈玉尧 | 审校 : 牛尚 | 审核 : 李震 | 监审 : 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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