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26 日讯,近日,厦门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好利来科技存在以下情形:未对股权转让按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披露,构成关联交易违规。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康伟作为好利来科技实际控制人汤奇青的一致行动人,未配合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陈修、汤奇青、芮斌、刘昊德作为公司时任高管,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厦门证监局对好利来、康伟、陈修、汤奇青、芮斌、刘昊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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