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
宜昌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是由宜昌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基金。根据《宜昌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宜昌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2026 年拟参股产投母基金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宜昌市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基金的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限
申请机构可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宜昌市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浏览通知信息并下载《申报指南》及相关申请材料模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 年 9 月 3 日 17 点 30 分。
三、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请材料
申请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参股基金申请表;
2. 参股基金设立方案;
3. 参股基金合规性自查表;
4. 管理机构营业执照;
5. 管理机构章程或合伙协议;
6. 登记备案证明;
7. 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身份证明;
8. 管理机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材料 ( 管理机构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
9. 管理机构在管基金最近三年投资业绩相关材料(管理机构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投资业绩材料);
10. 社会出资人出资承诺函、意向函、出资能力证明材料;
11. 承诺函;
12. 廉洁承诺书。
申请方式
申请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纸质材料(2 份)加盖骑缝章后报送至宜昌市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区沿江大道 185 号九州方园大厦 11 楼)。
同时,请将盖章扫描版及 word 版的电子申请材料发至宜昌市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的电子邮箱(yctzydjj@163.com)。
四、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宜昌市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梦婷
联系电话:0717-6981152
监督机构:宜昌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717-6336537
附件
附件 1 宜昌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2026 年拟参股产投母基金申报指南 .docx
来源:宜昌市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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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投资界
原文地址:https://news.pedaily.cn/202608/5682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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