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28 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分行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开展账户资金监测;违反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及反假货币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分行对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警告,罚款 59.35 万元。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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