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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 创始人马克 · 扎克伯格,图片由 AI 生成
文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孟博
编辑丨陆屿
当地时间 8 月 26 日,根据 Meta 提交给法院的一份文件,公司已同意支付最高约 166.8 亿美元,以解决与美国近 30 个州之间围绕青少年社交媒体成瘾、儿童隐私保护等问题展开的诉讼。
这场诉讼始于 2023 年。当时,美国 29 个州联合起诉 Meta,指控其明知部分产品设计可能加剧青少年沉迷,仍通过相关机制延长用户使用时长,并在平台安全问题上误导公众。Meta 还被指违反儿童隐私相关法律,非法收集 13 岁以下儿童的数据。
一周前,这起案件已在加州奥克兰联邦法院进入审理阶段。除寻求巨额罚款外,各州还要求法院推动 Meta 调整部分平台设计和运营机制,加强对未成年用户的保护。
Meta 在另一份声明中称,整个和解协议涉及约 180 亿美元赔款,将在 10 年内分期支付。公司预计,2026 年第三季度还将产生约 10 亿美元与该协议相关的法律费用。
目前,这份协议仍需获得法官批准。Meta 在文件中否认相关指控,并强调,签署协议仅出于和解目的,不构成对任何责任或违法行为的承认。
相比巨额赔偿,此次和解对 Meta 产品机制提出的调整更值得关注。
根据披露的和解协议,18 岁以下青少年每天使用 Facebook、Instagram 的时间将被限制在 2 小时,部分晚间时段不得接收平台推送,凌晨 12 点至早上 6 点也将限制使用,除非获得家长许可。
Meta 还需要限制青少年关闭部分安全设置,升级年龄验证工具,并对查看点赞数、美颜滤镜等功能进行限制。协议同时要求设立独立审计员,对 Meta 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参与诉讼的各州报告结果。
Meta 此次选择以巨额和解金结束诉讼,也让一个长期存在的争议再次被推到台前:当平台的产品设计、推荐机制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生冲突时,科技公司究竟应该承担多大责任,监管又该介入到什么程度。
这场诉讼受到关注,很大程度上因为它把一个争议已久的问题再次推到台前:社交媒体究竟会不会让人 " 上瘾 "?尤其对于自控能力仍在形成中的青少年,短视频、无限下拉、消息提醒、算法推荐等产品机制,是否会让他们越来越难放下手机,并进一步影响心理健康?
从医学层面而言,目前 " 社交媒体成瘾 " 尚不属于传统精神障碍,据悉,Meta 在诉讼中也反复拿这一点进行抗辩。在此前案件中,有原告在起诉中提出,自己少年时期长期使用网络社交平台,受成瘾机制影响出现重度沉迷,诱发抑郁等心理疾病。
长期以来,美国互联网企业依靠《通信规范法》第 230 条和 " 技术中立 " 说辞,主张平台只为第三方用户生成内容提供载体,不对用户造成的伤害负责。
但根据相关报道,此次诉讼中," 检方指控围绕‘刻意设计’与‘刻意隐瞒’展开:一方面,Meta 刻意打造具备成瘾属性的产品机制,依靠无限滚动、自动播放、高频推送通知、情绪驱动算法等设计,最大化未成年人用户使用时长。另一方面,平台年龄验证机制形同虚设,未落实《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相关要求,违规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构成不公平商业行为与消费者权益侵害。"
因此,这场诉讼争论的重点,已经不只是 " 社交媒体成瘾究竟算不算一种疾病 "。一个更关键的问题是:如果平台明知某些产品机制可能放大未成年人的沉迷风险,却仍然通过产品设计不断延长使用时间,平台是否需要为自己的设计选择承担责任?
这也让互联网平台过去经常使用的 " 只是提供信息平台 " 这一抗辩面临新的挑战。《通信规范法》第 230 条主要针对的是用户发布内容所引发的法律风险;但当诉讼进一步指向平台自身的功能设计、推荐机制、风险披露以及儿童数据收集时,讨论的重点就开始转向产品责任、消费者保护和儿童隐私保护。
从这起案件本身来看,它的显著意义并不在于法院最终是否认定 " 社交媒体成瘾 " 是一种疾病,更重要的是在于原告成功把争议从 " 用户为什么沉迷 ",推进到了 " 平台是否应当主动利用产品设计放大这种沉迷 "。
这也是 Meta 面临压力的关键。如果指控只停留在用户自身使用行为上,平台仍有较大的抗辩空间;但一旦能够证明公司内部已经意识到相关风险,同时仍通过无限滚动、推送通知、算法推荐等机制持续提高未成年人的使用时长,案件焦点就会发生变化。
因此,Meta 最终选择以高额和解金解决案件,至少说明这类诉讼已经成为平台无法轻易忽视的法律风险。即使 Meta 没有承认存在违法行为,案件仍然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对于未成年人,平台自身的产品设计和风险防护措施,正在成为司法审查越来越重要的考量因素。
此案对我国网络生态治理具有借鉴意义。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要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亦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平台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本案对于完善相关具体规定提供了参考:" 平台做了什么(提示)固然重要,平台做到怎样(效果)至关重要 "。
除了青少年群体,在现实中,诱导打赏、假养生药、理财骗局、网络交友诈骗等针对老年人群体中也同样突出。
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处于发育期,因此受特别保护。老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受 " 防沉迷 " 限制,但诱导打赏、假养生药、理财骗局、网络交友诈骗等针对老年人的 " 围猎 " 也应受到重视。
2026 年 7 月,中宁县公安局通报破获一起网络主播养老诈骗案。涉案主播在直播间频繁以 " 爸爸妈妈 " 称呼老年用户,用 " 大师开光 "" 高价回收藏品 "" 百万现金上门 " 等话术获取信任,还诱导老人不断刷礼物冲 " 榜一 "。警方抓获 12 名嫌疑人,案件涉案总价值约 1000 万元。
同月,知名演员金巧巧在直播中谈到父亲曾遭遇诈骗的经历。她称,已经 80 岁的父亲曾多次相信所谓高回报投资项目,甚至遇到 " 投入 10 万元、回报 30 万元 " 一类明显异常的投资承诺。
这样的案例在老年群体中并不少见。随着越来越多老年人进入短视频、直播和社交平台,他们面对的风险也在发生变化:从传统的保健品推销、非法集资,逐渐延伸到直播打赏、情感诱导、虚假投资和私域营销。相比单纯依靠事后追责,平台如何识别针对老年用户的异常营销和诱导消费,并在高频打赏、大额转账等环节增加必要的风险提示,也正在成为新的治理问题。
违法成本低、获益高,是此类乱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这些骗局具有隐蔽性、跨地域性、证据材料不易固定等特点,而这些特征也增加了受害人维权的难度,进而要求网络平台切实履行主体义务,从源头预防此类侵害。
让数字技术对老年人更友好,不要让老人困在手机里,需要互联网平台的行动。个人认为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首先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内信息、产品及服务的审核力度,从源头遏制此类问题。
此外,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对认知衰退老人、精神障碍者设立 " 弱势用户特别保护 "。
从青少年沉迷到老年人被骗,平台治理面对的问题正在越来越具体。对于拥有算法推荐、用户识别和行为预测能力的平台而言,产品如何设计、保护措施有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也将成为责任判断中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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