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本案的核查情况
经公司核查,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并非案涉协议的签署方,亦未实际接收、使用涉案款项。
公司认为两家子公司与本案不存在合同上的法律关联,原告要求两家子公司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基础与法律依据。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6 年 8 月 6 日
### 一、项目和资金背景(属实,但金额要说准)
2022 年 4 月 27 日,杉杉股份子公司 ** 上海锂电 ** 在云南昆明安宁经开区设立 ** 云南杉杉 **,投建年产 3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一体化基地,计划总投资约 **97 亿元 **(一期 60 亿)。
同一天,专门为这个项目设立的产业基金 ** 昆明锦苑安杉 ** 成立,注册资本 **30.32 亿元 **,云南四家国资平台合计持股约 66.65%,郑氏家族关联方宁波鑫润佳盈持股 33.31%。涉案借款本金为 **17.78 亿元 **,加上利息和违约金合计 **19.54 亿元 ** ——不是 "10 多亿 ",而是接近 20 亿。
### 二、钱没进项目公司,进了控股平台
这是整件事最关键的一点,天眼查有明确记录:
- 锦苑安杉 ** 没有 ** 投资项目公司云南杉杉,而是入股了 ** 杉杉控股 **,持股 8.99%,除此之外 ** 没有任何其他对外投资 **;
- 云南杉杉由上海锂电 100% 持股,和锦苑安杉没有股权关系;
- 杉杉股份公告明确表态:" 上海锂电、云南杉杉并非案涉协议的签署方,** 亦未实际接收、使用涉案款项 **。"
也就是说,名义上为安宁负极项目设立的基金,钱绕开了项目公司,流向了杉杉控股和宁波青刚这些 ** 家族控股平台 **。中国经济网的分析也直指:" 上述借款流向的是郑永刚旗下的持股平台。"
### 四、杉杉股份和杉杉控股独立、不并表
- 杉杉股份(600884.SH)是上市公司,杉杉控股是其 ** 原控股股东 **,两者是独立法人;
- 上海锂电、云南杉杉是杉杉股份的 ** 并公司 **;宁波青刚、杉杉控股是 " 旧民营杉杉系 ",** 不在杉杉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 **;
- 这正是杉杉股份现在抗辩的核心逻辑:钱是控股平台借的,和上市公司无关。
### 五、" 把能起诉的都拉到被告里 "(广撒网策略)
原告把上市公司体系、控股平台体系、家族继承人全部一网打尽,本质是因为钱的流向模糊,只能用 " 共同还款义务人 " 的主张把所有相关方都拖进来,增加获偿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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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细节
云南方面在杉杉集团破产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过债权了 **。2026 年 3 月的重整计划进展公告中,锦苑安杉以 " 大额普通债权人 " 身份位列信托份额受偿人名录。也就是说,重整程序里能拿的已经拿了(普通债权清偿率通常很低),不甘心,又另起民事诉讼把上市公司子公司和家族成员也拉进来,试图多一条追偿渠道。
## 结论
云南国资为负极项目出的钱,没有进项目公司,而是流向了杉杉控股 / 宁波青刚这些家族平台;杉杉股份和杉杉控股确实是两套独立财务体系;云南方面确实采取了 " 能告都告 " 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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