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月 1 日,*ST 清越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72 亿元罚款,对高裕弟、穆欣炬、张小波、吴磊等责任人合计罚款 3050 万元,并对上述人员采取 3 至 8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同日,*ST 清越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 1 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2026 年 9 月 1 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盘价 0.93 元,总市值 4.19 亿元,公司股票已连续 13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此外,*ST 清越公告,公司此前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6 年 9 月 1 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认定情况可能触及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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