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4 日,证监会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存在欺诈发行、年报信息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元道通信开出超 2.38 亿元的天价罚单,并对时任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元道通信成立于 2008 年 9 月,是一家全国性、综合型的通信技术服务提供商,主业聚焦通信网络维护与优化、通信网络建设等通信技术服务和 ICT 服务,2022 年 7 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25 年 7 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元道通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0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元道通信多次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1 年 7 月 28 日,元道通信披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6 月 8 日,元道通信多次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所涉报告期最终为 2019 年至 2021 年。2022 年 6 月 13 日,元道通信披露《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2 年 7 月 7 日,元道通信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自 2022 年 7 月 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9 亿元。
经查明,2019 年至 2021 年,元道通信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6590.26 万元、1.61 亿元、2.64 亿元,分别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的 8.75%、13.12%、16.23%。元道通信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二是元道通信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公司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1.66 亿元,占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 7.87%。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
一、对元道通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3884 亿元罚款;
二、对时任元道通信董事长李晋给予警告,处以 750 万元罚款并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时任元道通信总经理燕某(已故)免予处罚;
四、对时任元道通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曹亚蕾给予警告,处以 600 万元罚款并采取 4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五、对时任元道通信董事、副总经理吴志锋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元道通信股票简称于 5 月 12 日复牌后变更为 *ST 元道。8 月 3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相关规定,*ST 元道股票于 8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前,*ST 元道报 3.31 元 / 股,年内下跌超 80%,总市值缩水至 4.0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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