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狂人 20小时前
茉莉奶白一审判赔1030万后,LV8月又在北京败诉,同一朵四叶花为何两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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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奶白被判赔 1030 万元,最容易被读成一场 " 外国大牌压着本土品牌打 " 的故事。可到了 8 月,另一场围绕四瓣花图形的行政诉讼又出现相反结果:LV 要求撤销相关商标维持决定,一审未获支持。 两场官司摆在一起,真正值得普通商家看清的,不是谁输谁赢,而是同一种传统视觉元素进入商业标识后,权利边界会因为使用方式、注册状态、商品类别、知名度和混淆可能性而发生变化。把它简单化成 " 传统纹样谁都能用 " 或 " 注册在先就能管到底 ",都可能把经营者带进风险区。

已经注册并长期使用的人,为什么仍然不能把传统纹样圈起来?

商标权保护的核心,不是给一个图案发永久 " 所有权证 ",而是保护它在特定商品、服务和商业识别关系中的专用利益。传统纹样本来就在公共文化领域流通,任何经营者都可以从中取材,但只要经过重新设计、组合、长期使用并形成稳定识别,具体商标仍可能受到保护。这里必须分清两层:公共文化元素属于共享资源,围绕它形成的具体商业标识则可能获得保护。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 LV 在一类案件中能够主张侵权,在另一类案件中却未必能阻止别人注册或保有相近图形。法院考察的不是 " 都像四瓣花 " 这么简单,而是具体线条、布局、组合差异,使用场景是否接近,相关公众会不会把两个标识误认为存在来源、授权或商业联系。知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可以更宽,但再宽也不是无限外扩,更不能把传统纹样的基本构成一并锁进私人权利。

商标保护有边界,公共文化资源同样不是免责牌。

对已经拥有成熟品牌和注册商标的企业来说,最容易形成的误判,是把 " 我的商标里用了传统纹样 " 进一步推成 " 别人只要用了类似传统纹样就侵权 "。这种推法忽略了商标制度的功能边界。商标法解决的是市场识别,不是文化溯源,更不是历史图案的归属裁判。一个品牌可以保护自己的具体表达,却不能仅凭知名度把公共元素的正常设计空间压缩到几乎不存在。

准备做国风设计的商家,为什么反而不能因为判决就放松?

另一类更容易误判的人,是餐饮、文创、服饰、民宿以及其他需要大量视觉设计的经营者。看到公共文化资源得到确认,便认为只要自己的图案能在敦煌、古建筑、铜镜、织物中找到相似原型,就天然安全。现实并非如此。传统来源只能说明某些基础元素不能被单一主体垄断,却不能自动证明你的商业使用与在先商标没有近似,也不能替代对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的判断。

茉莉奶白一案之所以风险高,不能只盯着 " 四叶花是不是传统纹样 "。更值得经营者关注的是,它此前曾就相关图形尝试申请商标而未获注册,随后仍继续大范围使用。 对品牌经营来说,这类过程会明显抬高合规风险,因为它会让是否已经出现明确权利冲突信号成为争议中的重要事实。一个图形是不是来自传统文化,与经营者是否在明知存在争议后继续扩大商业使用,是两条不同的判断线。

对小商家而言,问题还多一层。大型品牌有法务团队,可以做检索、异议、无效、诉讼和长期证据管理,小店往往只在装修、印包装或注册平台账号时临时找设计图。视觉上 " 只是差一点 " 的选择,可能在门头、杯套、宣传图、外卖平台头像上不断重复,最后形成大规模持续使用。到那时,争议成本不只是一封律师函,而是改招牌、换包装、停止投放、重新设计和应诉的连锁成本。

处在争议中的品牌,该看图案来源,还是看实际使用?

对已经收到异议、驳回、律师函或诉讼材料的经营者,最危险的做法是把问题情绪化。觉得对方品牌来自国外,不等于自己的使用当然合法;觉得传统纹样属于中国,也不意味着任何具体改造后的商标都不受保护。

这类争议也提醒头部权利人,维权越成熟,越需要控制边界。规模化知识产权保护本身并无问题,批量取证、集中诉讼、标准化维权也是商业世界常见的权利管理方式。但当权利基础含有明显公共文化元素时,权利主张如果不断向外围扩张,就更容易与公共领域的正常使用发生摩擦。

因此,评价一家律所是否 " 帮外国品牌收割本土商家 ",不能只看它代理了谁,更不能因为它早年服务过国企或公共部门,就推导出它今天不得代理外资客户。德恒相关律师长期代理 LV 知识产权纠纷这一点并不隐秘。 真正应当被讨论的,是具体案件中的权利请求有没有法律基础,证据是否充分,赔偿是否与侵权规模和主观状态相匹配,以及是否存在把公共文化元素的保护边界推得过远的问题。

职业伦理不能替代法律判断,法律边界也不能回避公共利益。

这两层必须同时成立。否则,一边容易把正常知识产权代理污名化,另一边又可能把 " 注册商标 " 理解成无限扩张的通行证。

普通商家最该核对的,到底是哪几件事?

面对传统纹样商业化,最实用的做法不是问 " 这个图案古代有没有 ",而是建立一套更具体的判断顺序。设计投入使用前,先查相同和近似商标,尤其看自己准备进入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发现高度近似的知名标识时,不要只凭设计师一句 " 元素不同 " 就继续推进。商标申请如果被驳回,要把驳回理由当成合规信号,而不是把 " 申请失败 " 和 " 可以继续使用 " 混为一谈。

门店越多、加盟越广、线上曝光越高,一旦核心标识发生权利冲突,更换成本就越高。与其等到诉讼阶段争论传统文化归属,不如在扩张前把权利检索、设计留痕、商标布局和风险审查做完整。对于收到维权函的小商户,也不宜因为对方名气大就立即认赔,更不宜完全不理会,先核对对方权利状态、注册类别、使用证据和自己标识的实际差异,再决定沟通、调整或应诉路径。

茉莉奶白与 LV 这组争议给市场留下的价值,不应停在情绪上的 " 谁替谁说话 "。一审判赔 1030 万元说明,传统元素一旦进入具体商业使用,仍然可能触发他人已经形成的商标权;8 月另一案中 LV 未获支持,则再次说明,商标权不能借助知名度把公共文化资源整体吸进去。

对普通经营者来说,最稳妥的判断框架也由此清楚了:传统文化可以共享,商业标识必须避让具体权利,权利保护也必须给公共领域留下空间。看清这三层,才能既不把老祖宗留下的纹样拱手让人,也不把 " 传统文化 " 当成商业侵权的万能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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