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闫硕
强化灵活就业人员保障,医保开展专项提质行动。
9 月 8 日,国家医保局等 7 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质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用 3 年左右时间,持续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基本医保人数,特别是参加职工医保人数,逐步探索形成适应新就业形态人员特点的参保缴费模式,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体系持续健全。
《通知》明确,推动超大城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常住地参保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等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允许按月累计。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实行月缴,或探索按季度、半年、全年预缴。
这是继 2025 年 12 月国务院专项报告后,医保部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出台的一项系统性制度安排。行动聚焦参保痛点问题,以 " 方便参、方便转、方便缴、方便用 " 为政策主线,补齐灵活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短板。

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已成为我国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据测算,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 2 亿人。
灵活就业人员既可选择居民医保,又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职工医保,其参保选择较职工更为多元。尽管灵活就业人员有两种医保选择,但职工医保对于该群体更具必要性。
该群体参加职工医保的最大障碍,始终绕不开一个 " 钱 " 字。有研究指出,正规就业人员由单位承担主要缴费份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独自承担养老保险 20%、医疗保险 8%~10% 的缴费,长期缴费成本居高不下。
以辽宁为例,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月均收入集中在 3500~4800 元,淡季部分岗位收入降至 3000 元以下。按最低社保标准,仅养老保险月缴费 871.8 元,叠加医保后月支出超千元,占低收入群体收入的比重过高。
此次专项行动的一大突破,在于从缴费机制上打开了弹性空间。《通知》明确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参考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合理确定缴费基数。这一规定允许地方根据灵活就业群体的实际收入水平设定更为合理的准入门槛。
更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专项行动在国家层面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可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步,缴费率参照当地建立统筹基金的水平确定。
一位长期关注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的业内人士向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单建统筹模式参保时,无需缴纳划入个人账户的费用,能够以更低成本获取住院、大病等统筹待遇,制度设计上实现了梯次进入的思路转变。
与之配套的缴费年限认定规则备受关注。《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允许按月累计,每满 12 个月计为 1 年。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在近日国新办举行的 " 开局起步‘十五五’ "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考虑外出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可能每年阶段性参加职工医保,我们允许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月累计,这样可以把零散的缴费时间都计入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不足的按统筹地区规定缴足年限。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衔接,确保待遇顺畅衔接。"
同时,《通知》明确提出,有条件的省份可因地制宜,探索将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为当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折算比例与当地筹资水平相适应。
从参保准入层面看,目前,绝大多数超大城市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今年,上海市放开在册在籍学生和幼儿参加居民医保户籍限制,成为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的又一个超大型城市。
此次《通知》又明确,推动超大城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常住地参保的户籍限制。鼓励地方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按规定缴费并享受待遇。
平台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权益中的参与也更加积极。黄华波介绍,目前已在外卖、快递、网约车、家政等行业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缴费方式,平台企业积极承担责任,减轻从业人员缴费负担取得一定成效。
此次《通知》明确鼓励平台企业对稳定接单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采取 " 个人缴费 + 平台补贴 "、按单位职工模式缴纳社会保险等缴费方式,条件成熟后逐步制度化。
政策设计得再好,如果无法精准触达目标人群,效果终将打折。灵活就业人员工作地点分散、时间碎片化、数字素养参差不齐,传统的以用人单位为枢纽、以线下窗口为主渠道的经办模式难以触达这一群体。专项行动将服务效能的提升置于与政策优化同等重要的位置。
" 一人一档 " 全民参保数据库的深化应用,是服务效能提升的技术底座。《通知》要求持续完善数据库建设应用,促进精准宣传动员。各级医保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数据共享,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
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意味着,过去依赖广撒网式的政策宣传,将转变为基于数据画像的点对点动员。一个在快递平台活跃接单但从未参保的骑手,可能在某一天收到来自医保部门的提示信息,被告知其参保的条件、成本和路径。这种精准触达的效率,远非传统宣传方式可比。
服务触点的下沉与多元化,则是解决 " 最后一公里 " 的关键。《通知》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设立医保服务站点,提供参保咨询、缴费指导等服务,推行 " 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 " 集成服务。
对于数字素养较低的群体,特别是高龄农民工,线下服务站点提供的面对面指导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支持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工会组织,鼓励参加职工医疗互助,形成基本医保与互助保障的叠加效应。
此外,为持续释放医保惠民红利,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家庭共济改革。目前全国 337 个统筹地区已开通该项功能,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同样可用于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就医购药,大幅提升职工医保账户使用效率,增强家庭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获得感和积极性。
近年来,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规模持续扩大。2024 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 13.27 亿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 3.79 亿人。其中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6615.91 万人。2025 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增长至 13.31 亿人,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6982.18 万人,同比增长 5.54%。
随着此次三年医保提质专项行动各项举措逐步落地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职工医保参保率和保障质量持续提升,不断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底线,为我国新业态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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