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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人举报公司反被罚5万!律师:处罚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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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7 月,33 岁的李维志第一次因为干不动活离开了工地。起初他只是干咳、胸痛,后来手和关节也开始疼,连工具都很难拿稳。到医院检查后,他被诊断患上了尘肺病。

患病前,李维志能独自背着 140 斤重的石英石台面爬楼梯;如今,他每天至少需要吸氧三次,连 40 斤的儿子也抱不动。就医和维权,成了他出门仅剩的两个理由。

2025 年 6 月,为了获得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材料,李维志向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检举一家曾长期向他派单的建材公司。半年后,这家公司因将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防护条件的个人,被罚款 21 万元。

事情没有就此结束。后来,李维志也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认定,他作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个人”,接受了对方转移的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拟被罚款 5 万元。举报人、受害人、处罚对象,落在了同一个人身上。

“难道是我自己举报了我自己吗?”李维志拿着处罚决定书,想不明白。

33 岁,他才知道石英石粉尘意味着什么

2023 年以前,李维志对尘肺病几乎一无所知。他一直以为最初的干咳和胸痛只是感冒,或者是呼吸道受到刺激。医生告诉他,这是一种由粉尘引起的、很难治愈的慢性病。那时,“慢性病、治不好”,就是他对尘肺病的全部认识。

一年后,一名年仅 30 岁的工友因尘肺病去世,他才真正感到了恐惧。“总觉得尘肺病是煤矿工人容易得的病。我做人造石英石加工安装,根本想不到这个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他说。

李维志只读过小学。他做过保安,也卖过猪饲料。2016 年,因为母亲患卵巢癌,家里欠下债务,他经人介绍进入人造石英石台面加工安装行业。当时,一个月六七千元,在他看来已经是很高的工资。入行不到一年,他就能独立完成石英石台面的入户加工和安装,收入也从学徒时的两千元涨到七八千元,有时还能过万。

这份工作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也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老板在微信群里派单,安装师傅自己到工厂拉材料,再运到客户家中。台面装好后,拍照发回群里,一单工作就算完成,费用按米计算,不定期结账。李维志觉得这样的工作自由,如果价钱不合适或者安装费被拖欠,就换一家合作的公司。2020 年 5 月起,他开始固定接受昆明石与木建材有限公司派单,直至 2023 年 7 月因病停工。

石英石台面的加工,往往发生在客户家几平方米的厨房里。切割、打磨时,粉尘很难散去。李维志最初戴的是几元钱的普通口罩,后来换成一百多元的防尘口罩。他以为,只要口罩戴得好一点,应该就不会有事。靠着这份工作,他用五年时间还清了母亲治病欠下的 20 万元,也在不知不觉中吸入了大量粉尘。

2024 年 6 月,云南省职业病医院的医生告诉他,他患的是矽肺三期,而且是进展较为凶险的类型。矽肺是尘肺病中进展最快、危害最重的类型之一,主要由长期吸入含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引起。李维志日常加工的人造石英石,正是一种二氧化硅含量极高的装修材料。

为了确诊,他先要证明自己是一名“劳动者”

在得知李维志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后,医生建议他找公司负责,首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关系,通常是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前提。李维志由此走上维权之路,但他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和诉讼,都没有成功。

在法律关系的认定中,他与派单公司的合作更接近“承揽关系”。律师李华平解释,承揽关系中,接活的一方凭借自己的技能完成工作,双方地位相对平等;而劳动关系则强调管理与被管理,劳动者依附于用人单位。李维志无法理解的是,三年里,公司通过微信群安排每天的任务,安装完成后还会派人验收,但这段持续提供劳动的经历,不足以证明他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管是什么关系,我已经给它做了三年的活,这个事实是跑不掉的。”他说。

劳动关系没有得到确认,职业病诊断所需的相关材料也迟迟拿不到。2025 年 6 月,李维志向五华区卫健局递交检举材料,反映昆明石与木建材有限公司存在转移职业病危害作业、未履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等问题。

2025 年 12 月,五华区卫健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经调查,该公司存在将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石板台面安装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个人李维志的违法事实。卫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对公司罚款 21 万元。这份处罚确认了李维志长期面对的作业存在严重粉尘危害,可公司仍未被责令向他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材料。

一次检举,带来了两张罚单

2026 年 3 月,李维志意外收到一份关于自己的处罚决定书。这份决定书同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该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五华区卫健局认定,李维志作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个人,接受了昆明石与木建材有限公司转移的石板台面安装作业,违反了上述规定,拟对其罚款 5 万元。而处罚线索,正来自他此前递交的检举材料。“我一个打工的,怎么会变成打个工还犯法了?我违法,违法在哪里?”李维志说。

在律师李华平看来,从法条和既有法律关系认定出发,这份处罚能够形成证据链:公司实施了作业转移,个人实施了接受行为;李维志与公司之间又未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中,他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成了接受危害作业的“个人”。

但有依据,不等于合理。李华平认为,法条所要规制的“个人”,更应指向具有经营行为、将风险继续转移给他人的个人,例如包工头。李维志主要依靠自己提供劳动获得收入,恶劣的作业环境由他独自承受,最终受伤害的也是他的身体。把这样的劳动者作为处罚对象,与职业病防治制度保护劳动者的目的可以说是是背道而驰的。

2026 年 3 月,李维志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对他的行政处罚决定。5 月 25 日,该案一审开庭,截至发稿尚未宣判。

看得见的水雾,和看不见的粉尘

李维志患病后,他的弟弟李维勇仍留在人造石英石加工行业。李维勇今年 35 岁,曾是一名货车司机,2022 年转行做石材加工。哥哥确诊尘肺病后,他不再到客户家中安装,只在厂房内切割石材。在他看来,厂房面积更大,有排风设备,也有可以湿式作业的大型机器,比狭窄厨房里的干切干磨安全得多。

在水切割作业时,李维勇并没有戴口罩。在他看来,机器自动供水,空气中出现的是水雾,不是粉尘,“只要有水,它灰尘都很小”。但看不见,并不意味着不存在。

北京大爱清尘公益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谢少平介绍,人造石英石粉尘可以小于微米级,有时只有几百纳米。加工结束后,即使肉眼已经看不到粉尘,细小颗粒仍可能飘浮在空气中。湿式切割能够减少扬尘,却仍可能有粒径更小的粉尘逸散,很多工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2026 年 8 月底,看看新闻 Knews 记者实地走访了昆明市东部石材城。在现场我们观察到,多名切割、打磨石材的工人,他们采取的防护措施只有排风扇和口罩。有人戴防尘面罩,有人戴无法有效隔绝工业粉尘的医用口罩,也有人什么都没戴。

在昆明姚家冲,我们偶遇了另外一群石材加工工人。一名工人被问及尘肺病时,第一反应是:“尘肺病?没有听说过。”旁边就是他们加工的厂房,里面既有湿式切割设备,也有需要干切干磨的人工作业区。他们说,防护口罩要自己购买,选择什么样的也由自己决定。谈到劳动合同时,一名工人用“三无”概括自己的处境:没有合同,也很难要求老板承担劳动法相关的责任。

这种松散的用工方式并非个例。大爱清尘自 2014 年起持续发布《中国尘肺病农民工调查报告》,2025 年重点关注人造石英石台面加工行业。该机构在全国五个省市的 21 个作业场所调研,并完成 110 份工人问卷,发现相关加工场所的粉尘浓度采样普遍超标,最高达到国家标准的 32 倍。

谢少平说,传统煤矿尘肺病已经形成一定社会认知,但人造石英石是家装领域的新材料,许多人没有意识到它也可能导致严重矽肺。工人即使知道粉尘有害,也常常只在切割时戴口罩;机器一停,眼前的粉尘散去,就会摘下口罩,而危险可能仍停留在空气中。

比粉尘更难被看见的,是这些工人的劳动关系。他们可能从不同厂子接单,在微信群里等待老板派活,没有合同,也没有稳定的组织归属。订单来了,他们是完成安装的工人;发生职业伤害后,他们却可能因为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被排除在传统职业病保障路径之外。

李维勇也是其中一员。哥哥确诊后,他曾问老板能否签一份劳动合同,没有得到正面答复。为了帮哥哥分担生活压力,他仍需要这份收入相对更高的工作。“万一以后我也得了这个病,我该找谁?”他想过这个问题,却没有答案。

罚单背后,是一群人的保障缺口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院长助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陈玮注意到,人造石英石装潢行业有大量短期工人。他们在不了解危害的情况下进入行业,缺少有效防护,患病后又可能面临求助无门的困境。

2026 年全国两会期间,陈玮与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在人造石英石加工行业开展矽肺专项治理行动的建议》。她提出,专项治理首先要让从业者了解新兴材料的健康风险并掌握预防措施;企业和建筑行业相关主体应开展岗前培训、提供足够防护;主管部门也需要进一步认识并预防这一职业危害。

2026 年 6 月,陈玮收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国家卫健委表示,将督促各地深入开展人造石英石材加工行业危害治理“回头看”,进一步规范行业职业健康管理。

在李华平看来,李维志的案件还指向一个更广泛的问题:当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元,职业伤害保障的对象是否仍只能限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他认为,那些以提供个人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无论被称为灵活就业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是处于承揽、委托加工等关系中,只要处于劳动链条的末端且实际承受职业风险,就应当被纳入保护范围。

“它的价值,远远超过 5 万元”

生病以前,李维志从没想过,自己会卷入一场纠纷,走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行政检举和行政诉讼等一连串程序。但他并不后悔 2016 年的这一次转行。那份工作收入更高,帮他还清了家里 20 万元的债务。在母亲生病、家庭最困难的时候,他没有更多的选择。

他也不后悔后来的检举。即使那次检举最终给自己带来一张 5 万元罚单,他仍决定把法律程序走下去。

“每一个程序都走完,对我来说是有意义的,也是有价值的。”李维志说,“它体现的是整个像我一样的群体的处境,这个价值远远超过 5 万块钱。”

记者丨李珂 施军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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