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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26)苏0102破69号——南京美凯龙爱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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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美凯龙爱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2026)美凯龙破管字第 2 号

2026 年 9 月 4 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根据南京市秦淮区致伟家装饰材料经营部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美凯龙爱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凯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美凯龙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席超担任管理人负责人。管理人现就破产清算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美凯龙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 1 号南京中心 65 层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沈雅玲;联系电话:18115162134)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职工债权由管理人审核登记后另行公告。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管理人分配方案提交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美凯龙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美凯龙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美凯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人员应当配合美凯龙公司进行清算,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内与管理人进行交接,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定于 2026 年定在 10 月 20 日 下午 14:30 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法庭(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 258 号)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南京美凯龙爱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日

公 开 人: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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