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1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伊犁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伊犁中心支公司因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 20.7 万元。同时,范江、常小明、马志英、雷秀苹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四人罚款合计 4.8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原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 对该行罚款 45 万元。对赵斌警告 | 伊犁金融监管分局 |
2 | 原察布查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 | 对该社罚款 50 万元。对刘明警告 | ||
3 | 原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 | 对该社罚款 40 万元。对马杰、蒙坤警告 | ||
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销售宣传管理不到位 | 对该分公司警告并罚款 50.1 万元。 对贾善忠、苏龙、马雅琪警告并罚款合计 11.1 万元 | |
5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 对该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 20.7 万元。 对范江、常小明、马志英、雷秀苹警告并罚款合计 4.8 万元 | |
6 | 奎屯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高泉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 对该支行罚款 30 万元。对苗雅楠警告并罚款 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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