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9 月 7 日收盘后,浙江春风动力发布一则重要公告:其位于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CFP,在 8 月 14 日至 9 月 7 日之间,再度收到一笔关税返还资金,金额达 5403.24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3.66 亿元。
叠加此前 8 月到账的 3860.79 万美元退税款,两笔合计已达 9264.03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6.28 亿元。
在扣除美国当地子公司应缴所得税之后,这笔资金预计将为春风动力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约 4.4 亿元。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回看春风动力 2025 年全年归母净利润为 16.75 亿元,单此一项退税,就相当于去年整体盈利的 26.3% 以上。
但比 6.28 亿元现金更值得深入剖析的,是这份退税受益企业名录中出现的名字、缺席的身影,以及背后折射出的结构性差异。
这笔钱到底怎么来的
先厘清政策背景。
2026 年 2 月 20 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 6 票赞成、3 票反对的结果作出终审裁决: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所加征的大规模附加关税——包括所谓 " 对等关税 " 与 " 芬太尼关税 ",因缺乏国会明确立法授权,自始不具法律效力。
随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于同年 4 月 20 日正式启动关税退还程序。
据官方披露,此次拟退还的关税总额接近 1000 亿美元。从常理推断,所有曾被加征该类关税的中国出口主体均应纳入覆盖范围。但实际执行中,退款严格遵循一条不可逾越的原则:税款由谁缴纳,即退还至谁名下。
而真正完成缴税动作的,并非中国发货方,而是美国海关系统登记在册的 " 法定进口商 ",即 Importer of Record(IOR)。这就引出了整场退税行动的核心命题:当你的货物抵达美国口岸,究竟是谁站在海关窗口签字缴税?
翻阅目前已公开披露收到退税的 A 股上市公司清单:春风动力、华海药业、贵州轮胎、银都股份、众望布艺、拱东医疗、梦百合、汉朔科技、利亚德、上海家化、开能健康、融捷健康、仙乐健康、鸿合科技、东箭科技……
截至 8 月底,已有至少 17 家中国上市企业确认收到美国关税返还,累计金额逼近 1.6 亿美元。
这些企业的共性极为鲜明:全部在美国境内设立了全资或控股运营实体,并以该本地法人身份作为 IOR 完成报关申报与税款支付全流程。
以春风动力为例,其退税实施主体为 CFMOTO POWERSPORTS, INC.,系公司在美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独立承担进口申报义务、自主履行关税缴纳责任,并依托自有分销网络向终端客户供货。
华海药业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寿科健康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接收款项;众望布艺旗下对应 IOR 为 Z-WOVENS, LLC;梦百合则在美国布局超二十家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搭建起覆盖全链条的本地化清关合规架构。
换言之,这些企业早已超越传统意义上的 " 出口贸易商 " 角色,它们不仅把产品运出国门,更将组织架构、法律身份、业务职能完整迁移至目标市场腹地——在美国海关完成备案、自主报关、自主缴税、自主销售,实现从入境清关到终端上架的全程闭环掌控。
业内将这种模式称为 " 扎根式出海 ",区别于简单发货的 " 通道型出海 "。它强调在海外设立真实法律主体、组建属地化团队、构建符合监管要求的运营体系,真正意义上成为所在国商业生态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没上名单的,问题出在哪
反观尚未出现在退税名单上的企业,症结何在?
过去数年间,大量中小跨境电商卖家倾向选择 " 双清包税 " 服务模式:头程物流、目的港清关、关税代缴、末端配送等环节一并委托第三方服务商处理,卖家仅需安排国内发货,其余事务悉数外包。
操作虽便捷高效,但美国海关 7501 报关单中 "Importer of Record" 栏位填写的是货代公司或清关代理名称,而非卖家自身。因此,退税资金只能划入该登记主体账户,与中国实际货主毫无关联。
另有不少企业采用 FOB 或 CIF 条款开展对美出口,将货物直接售予美国采购方,由美方进口商负责清关并缴纳关税,相应退税自然归属美方主体。
中国出口企业能否从中获益,完全取决于原始贸易合同是否约定关税返还分成条款,以及美方合作伙伴是否愿意协商让渡部分权益。
浙江省贸促会公开表态称:截至目前,尚未掌握省内外贸中小企业成功获取该项退税的实际案例。宁波贝发集团,占据全国笔类产品出口总量 16.5%,其中美国市场贡献近三分之一营收。
在关税战高峰期,该公司一度面临 1750 万美元库存积压、6000 万美元订单暂缓执行的困境,然而在本次退税公示名单中,却不见其名。
并非企业主观放弃,实为客观不具备申领资格——货物确系其生产出口,但关税缴纳主体并非其自身,美国海关系统中登记的 IOR 亦非其名下实体。这正是 " 真出海 " 与 " 假出海 " 的本质分野。
那些完成 " 真出海 " 的企业,在美国拥有注册公司、配备本地团队、建立合规运营机制,被当地监管体系认定为合法市场主体,既是关税缴纳义务人,也是政策红利的第一顺位受益者。一旦规则调整,它们便能第一时间响应并兑现权益。
而所谓 " 演出海 " 的企业,虽有货物跨越海洋,却无组织架构落地生根;报关单上署名的是他人,法律关系游离于境外市场之外,连基本的缴税主体都难以界定。提交退税申请时,海关系统核验 IOR 信息不符,结果只能是零返还。
这笔钱,是一张体检报告
6.28 亿元退税款对春风动力而言,确属一笔可观的非经常性收益。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此类收益具有高度一次性特征。就在美国最高法院裁定 IEEPA 关税无效后不久,白宫迅速切换法律工具箱。
7 月 23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据《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正式对中国等 60 个经济体启动新一轮加征措施,中国被划入最高税率档位,新增幅度为 12.5%。叠加最惠国税率及既有 301 条款关税,当前美国对中国商品平均实际征税水平已升至 22.2% 左右。
旧税虽退,新税已立;资金虽到账,成本压力并未缓解。
真正具备长期价值的,并非这笔现金本身,而是此次退税过程意外完成的一次全行业 " 出海合规压力测试 "。谁在美国设有实体、谁完成海关备案、谁的出口路径经得起司法审查——一张简洁明了的退税名单,已然勾勒出中国企业全球化能力的真实图谱。
上榜企业无论出于战略主动还是形势倒逼,至少验证了一个事实:它们已在美构建起稳固的经营基座——拥有本地注册公司、开设银行账户、取得报关资质,具备与美国海关直接对话的能力,也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套能力的价值远不止于退税场景,在应对贸易争端、参与反倾销应诉、争取特殊市场准入资质等关键节点,皆构成不可或缺的制度支撑。
未上榜企业多为中小型出口主体,它们并非不愿申领退税,而是根本无法满足基础准入门槛。这场千亿美元级的退税浪潮,恰恰暴露出一个现实: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存在感,就没有实质性的议价权。
总计约 1000 亿美元的退税资金池中,最终流入中国企业的份额仅是其中一部分;而这一部分资金,又高度集中于那些早已将组织根系深植于美国本土的企业手中。
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美国海关退税规则的必然结果—— " 谁缴税、退给谁 " 八个字写得清清楚楚。你可以认为这条规则冰冷严苛,但它的确公开透明、标准统一。
问题在于,许多企业在最初出海决策阶段,选择了路径最短、投入最少的操作方式:跳过设立海外子公司、规避本地合规建设、省略组建属地团队等必要步骤。直到政策红利降临,才惊觉自己连领取资格都不具备。
结语
关于春风动力收获 6.28 亿元退税一事,网络上有声音调侃称 " 美国政府替中国企业打工 ",此类说法仅供娱乐消遣,切勿当真。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份名单背后清晰浮现的分水岭:货物漂洋过海,只是出海的第一步;公司扎根本土,才是全球化真正的起点。若始终停留在 " 货出海 " 层面,再广阔的市场版图,也终究与你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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