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易汇对近 20 家光伏组件企业销售数据的统计,今年上半年,在组件出货量上,隆基绿能已经超过了晶科能源,位居第一位。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在该公司发布的 2026 年半年报中,晶科能源仍然宣称其组件出货量位列行业第一。
只不过,该公司借用的是第三方之口。

在半年报中,该公司表示,截至 2026 年上半年,其组件全球累计出货量突破 420GW。综合 InfoLink 等多家第三方机构统计的数据,2026 年上半年组件出货量继续位列行业第一。
该公司上述做法明显违反了有关半年报信息披露法律法规。
根据 2025 年新实施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 " 半年报准则 "),上市公司披露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应当遵守《年度报告准则》第二十三条所列原则。
进一步来看,在《年度报告准则》第二十三条中,则明确规定披露内容应当具有充分的可靠性。其中,特别指出,引用的数据、资料应当有充分的依据,如果引用第三方的数据、资料作为讨论与分析的依据,应当注明来源,并判断第三方的数据、资料是否具有足够的权威性。
当然了,由于其发布半年报的时间在隆基绿能之前。故,其可以不了解其他公司信息为由,为自己辩解。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在电易汇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并发现了这一问题后,曾向晶科能源书面提出了这一疑问。而在等待数日后,并未得到其回复。
除了直接违反相关半年报信息披露规则上,该公司此次半年报中存在的问题,是否涉及更严重的问题,也值得商榷。
根据半年报准则,公司应当在半年度报告文本扉页刊登如下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作为对应,在半年报中,晶科能源表示,其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澍宣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众所周知,依靠在 TOPCon 组件上的先发优势,晶科能源已经连续数年位居光伏组件出货量第一名。而此次丢掉第一的宝座,究竟是暂时的反转,还是趋势的变化,也是需要探讨的。
基于此,如果再结合行业的大背景,该公司在经过提示后,仍然不对其半年报中的行业地位进行更正,是否违反了半年报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核心要求,也需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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