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归属股票人数:5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85,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
3、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 激励计划 "、" 本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为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办理完成 185,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已经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 人,包含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外籍员工、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 3.69 元(调整后)。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前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同时也不参与股票红利、股息的分配,也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至 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 " 优秀 "、" 良好 ",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 " 合格 ",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归属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70% 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 " 不合格 ",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19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70 元 / 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为 3.75 元 / 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因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实施完成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7566 元(含税),公司已将授予价格由 3.75 元调整为 3.70 元。现因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成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 3.70 元 / 股调整为 3.69 元 / 股。本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向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85,000 股。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满足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5,000 股,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 年 9 月 18 日
2、归属数量:18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
4、归属价格:3.69 元 / 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情况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 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85,000 股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 2026 ] 518Z0147 号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9 月 3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 2026 年 9 月 3 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激励款合计人民币 682,65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 185,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97,650.0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9 月 18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注: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85,000 股,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95,234,139 股增加至 1,495,419,139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及预留部分第一期的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第一期归属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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