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6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上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诚财产保险因异地经营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被警告并罚款 147 万元。同时,时任永诚财产保险总裁助理、副总裁韩亮因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意健险业务核保管理不严负责,被警告并罚款 10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沪金罚决字〔2026〕135 号 | 异地经营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保险业务内部控制不严,意健险核保权限管理不严 | 警告并罚款 147 万元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2 | 韩亮(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 | 沪金罚决字〔2026〕136 号 | 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意健险业务核保管理不严负责 | 警告并罚款 1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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