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8 日,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固有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须 2/3 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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