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受过系统法律训练的人,开始靠 " 猜 " 来指控别人了。
2026 年 7 月 25 日晚,主播马某在东方甄选自营品专场带货直播中,聊了几句自己的选品理念。他说自己选供应链优先看品质和售后,呼吁大家理性消费,还补了一句 " 我个人不需要信徒式粉丝,因为我承担不起这种关系带来的反噬 "。
然后,一批自称董宇辉粉丝的网友涌进直播间,刷屏质问、集中举报,直播被迫提前中断下播。
被攻击之后,马某做了一件事——给 " 与辉同行 " 法务部发了一封邮件。附件里是他整理的 " 涉事账号与短视频作品一览 "。他在邮件中写道:大量账号 " 打着董宇辉粉丝名号 " 对自己实施网暴,并推测 " 背后存在粉头统一策划、组织和调度 "。
问题就出在这句话里。
" 打着旗号 " 和 " 就是粉丝 ",是两回事。
马某自己在邮件里用的措辞是 " 打着董宇辉粉丝旗号 "。这个表述本身是准确的——那些账号自称是董宇辉的粉丝,但自称不等于事实。网络上冒充粉丝进行反串、挑拨、带节奏的操作,从来就不是什么新鲜事。把这些账号直接等同于 " 董宇辉的粉丝 ",再进一步推测背后有 " 粉头统一策划 ",中间缺了至少两个关键环节的证据链。
更关键的是,马某方面后来也承认了:目前没有实质性证据确定涉事网友是董宇辉的真实粉丝,其本人也认为这群网暴者与董宇辉没有直接关系。
他自己都知道没有证据。但他还是发了那封邮件,还是公开了那封邮件,还是在邮件里写下了 " 粉头统一策划 " 的推测。
一个受过系统法律训练的人,应该比谁都清楚:猜测不能定性,推测不能定罪。
而法律上,还有一个更基本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马某主张 " 存在粉头统一策划、组织和调度 ",就应该提供相应证据。他拿不出证据却公开主张,这本身就违背了他所接受的法律训练。真正讲证据的人,会把截图交给警方,会向平台举报,会在法庭上出示证据。而马某选择的是另一条路——把没有证据的推测写成邮件,发到对方公司,然后公开出来。有评论指出,他对邮件做了特殊跟踪设置,能随时知道对方何时已读,如果已读不回,就再开直播公开施压。这个操作,不太像一个单纯想走法律途径的人。
而 " 与辉同行 " 面对攻击时的做法,恰恰是另一种画风。
董宇辉多次被造谣、被诽谤,他选择的路径是走法律程序、拿证据说话。徐某公开发表诽谤董宇辉的内容,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 5000 元,徐某拒不履行,董宇辉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与辉同行 " 法务部的工作汇报中,明确列出 " 重点侵权账号已在法院正式立案 ",七月份完成证据固证 38 条,涉及账号 24 个。
一个在收集证据、走法律程序;一个在写邮件、做推测。
法律训练本该让一个人比普通人更严谨。但如果一个人学了法律,却把猜测当作指控的工具,那他手里的法律知识,反而成了伪装专业性的道具。
当 " 学法的人 " 把猜测当作指控工具,猜测就成了最廉价的武器。 它不需要证据,不需要事实,只需要一张嘴,和一个可以被随意定义的 " 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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