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连续公示了两份对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下称 " 铜陵有色天马山黄金矿业 ")的行政处罚决定。
铜陵有色天马山黄金矿业因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禁忌作业的行为,被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铜陵市中医药管理局)警告,罚款人民币七万元整(¥70000)。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
违法事实:1. 自 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期间,安排有噪声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吴 XX 在选矿车间破碎工(粗破工)岗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的作业;2、2025 年 9 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破碎工岗位和皮带工 1 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的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9 月 4 日公示的﹝铜﹞应急罚﹝2026﹞矿 -2 号显示,铜陵有色天马山黄金矿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515m 中段沿脉掘进巷局部地段存在节理、裂隙发育,未按《天马山井下采掘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采用锚网喷射砼支护,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一条第十九项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2.-515m 中段沿脉巷探放水采用短掘短探时,使用 YT-28 气腿式凿岩机探放水,不符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第 4.3 条第二款,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一条第九项第 3 种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3. 现场实测混合井人员入井闸机系统,不具有唯一性检测功能,不符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在用人员定位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第 6.2.1 条,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一条第三十一项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4. 矿未制定通风系统反风应急预案、井下停风预案,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通风系统反风的相关处置措施,不符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第 7.8 条、第 7.9 条;5.2025 年,矿山救援队未参加反风演习等安全技术性工作,未参加矿开展的透水、火灾等 4 次应急演练,未到天马山矿业公司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符合《矿山救援规程》第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五条;6.-395m 中段马头门处电力电缆与通信电缆敷设在同一侧,电力电缆在通信电缆上方,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 6.7.2.6 条;7.2025 年 8 月 23 日,35kV 工作票中的工作签发人未签字,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 6.7.8.3 条;8.-515m 至 -455m 人行风井梯子间周围未设防护栏栅、采用可燃性材料、井口处未设置栏栅,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 6.2.3.3 条;9.-395m 中段 1# 采场有一开关柜未设接地装置,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 6.7.6.1 条;10.-515m 中段沿脉掘进巷采用局部通风机混合式通风,抽出风筒超前压入风筒出口 4m,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 6.6.3.6 条;11. 矿《天马山 -455 米至 -515 米中段 1#、2# 电采场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书》中包含爆破设计相关内容,但该指导书设计人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质,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第 5.1.3 条;12. 矿《-455 米至 -515 米中段首采 1#、2# 电采准设计图》中未提出采空区处理方案,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 6.3.1.5 条;13. 提升机日检记录中的提升机保护试验项目未逐项具体展开,无法验证相关保护情况。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合并处罚款壹拾叁万壹仟元整(¥131000)。
公开信息显示,铜陵有色天马山黄金矿业成立于 2004 年,是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 000630.SZ)全资子公司。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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