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8 07:59:58 浙江监管局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经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银座北街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环节留痕记录缺失,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 号)第二十七第一款的规定。二是营业部部分员工合规展业意识淡薄,不配合现场检查工作,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你分公司对所辖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合规意识不足,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分公司应当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同时,你分公司要切实加强机构管理水平,提升员工合规意识,确保合规展业。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6 年 9 月 14 日
(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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