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8 日,奥佳华(002614)发布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邹剑寒、李五令及股东魏罡于 9 月 17 日分别与上海峰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 峰昕澄真尊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 上海峄昕 ")签署《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同》,拟合计转让公司 6237.39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转让价格为 4.923 元 / 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 3.07 亿元。
根据公告,本次转让方中,邹剑寒转让 3190.50 万股,李五令转让 2810.50 万股,魏罡转让 236.39 万股。受让方上海峰昕将分别向三人支付 15706.83 万元、13836.10 万元和 1163.75 万元。转让价格不低于合同签署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 90%。本次权益变动前,邹剑寒、李五令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 38.48%,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转让完成后,二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约 28.86%,仍保持控股地位。魏罡持股比例则由 0.655% 降至 0.276%。上海峰昕将成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新股东,持股比例为 10%。
值得关注的是,受让方上海峰昕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2 日,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均为 17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杜彦杰,自然人杜彦杰持股 99.41%,吕宁持股 0.5882%,其本次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从合同条款看,受让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合同签署后 7 个交易日内支付 20% 作为定金;交易所出具合规确认意见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支付 40%;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支付剩余 40%。过户登记须待合同生效、转让方收到前两期合计 60% 款项、交易所完成合规性审查并出具确认意见、权利限制解除(如适用)及双方完成信息披露等条件全部满足后,方可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
资料显示,奥佳华是中国领先的集品牌、营销、研发、制造、服务为一体的国际化健康产业集团,主要经营包括保健按摩(按摩椅、按摩小电器)、健康环境(新风系统、空气净化器)等健康产品。
今年上半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03 亿元,同比增长 16.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92.40 万元,同比转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154.19 万元,同比下降 653.35%。
截至 9 月 18 日收盘,奥佳华报 5.68 元 / 股,公司总市值 35.4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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