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 - 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上诉人,将与被上诉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围绕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事项,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相关庭审安排已通过官方开庭公告渠道对外公示,本次涉诉事项将直接影响涉事各方相关债券权益的认定与后续权责划分。

本次涉诉的主体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纠纷核心围绕公司债券交易相关权责争议展开,庭审安排在 2026 年 9 月 21 日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进行,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债券涉及的具体金额细节,该二审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明确各方在本次债券交易中的权利义务边界,为后续相关债券纠纷的处置提供司法判定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为朱健,所属行业为证券经纪交易服务,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 ) ,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 6018 人,注册资本 1762892.5829 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1762892.5829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股东信息如下:

本次宜华系两家企业与国泰海通的债券交易纠纷二审,将由上海高院金融审判庭审理。判决结果将明确双方债券交易的权责边界,为后续处置提供司法依据,也将对涉事主体的相关债券权益认定产生直接影响,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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