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9 月 18 日,*ST 岭南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0 号),该文件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ST 岭南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导致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同时虚构苗木采购业务掩盖资金占用进行账务处理,致使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及时任董事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由此可见,对 *ST 岭南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22 年 4 月 30 日到 2025 年 4 月 29 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 " 证券市场周刊 " 官网 - 证券维权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 *ST 岭南责令改正并处以 80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尹洪卫、刘玉平、何世锋、陈健波分别处以罚款及市场禁入措施。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
据公开资料显示,*ST 岭南的主营业务为生态环境建设业务、水务水环境治理业务和文化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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